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 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
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人〔2017〕33号
泰教人〔2017〕33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
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的通知
根据《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泰教人〔2013〕2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2017学年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考核小组,负责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
二、个人自评。根据《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泰教人〔2013〕25号),考核对象认真总结本人2016-2017学年度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评分细则,收集整理相关材料进行自评,自评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认真填写相关考核表(附件1-4),报送学校审核。自评未达合格要求的不申报。
三、学校审核。学校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填写的相关考核登记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对考核对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测评,组织学生或家长对考核对象进行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任教小学三年级及其以下的不进行学生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根据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打分。
四、严格把关。申报人员要客观真实地进行自评。学校要对照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考核评分:考核小组成员按分工进行项目评判,得分报考核小组集中研究确定;承担项目评判的人员须分项签名确认,考核小组组长在总分栏目中签名确认。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学校要将各类考核表中《申报考核对象基本情况》及自评得分、学校考核得分在所在单位公示栏公示5天,以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如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申报考核资格,并暂停两年参加考核,情节严重的按管理权限建议或取消当事人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按时报送。各学校要按时完成考核工作,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考核小组名单、各类考核表(一式三份)和《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及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人事处。考核对象要对照考核表各项考核要点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备查。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集中进行考核。对未提供佐证材料的申报对象,一律定为不合格。
2016-2017学年度(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获得政府表彰或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合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在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者,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和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经个人申报,学校初审后,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对象申报表》(附件6)(一式三份)和《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申报奖励对象汇总表》(附件7)(一式两份及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附件:1.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表(国家、省、市教育专家)(2016—2017学年度)
2.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表(泰州市名校长)(2016—2017学年度)
3.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表(泰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泰州市(市直)学科带头人)(2016—2017学年度)
4.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表(泰州市(市直)教学能手、教坛新秀)(2016—2017学年度)
5.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2016—2017学年度)
6.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对象申报表(2016—2017学年度)
7.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申报奖励对象汇总表(2016—2017学年度)
泰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
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
考 核 表
(国家、省、市教育专家)
(2016---2017学年度)
姓 名
工作单位
称号及批 次
从事专业
报送日期
泰州市教育局制
一、申报考核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 |||||||||||||||||||||
籍 贯 | 出生地 |
政治 面貌 |
党政 职务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年月 | 称号取得时间 | ||||||||||||||||||||||
原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学 历 | 学位 |
最终学历获得 单位与时间 |
||||||||||||||||||||||
电子邮箱 | 手机 |
家庭 电话 |
||||||||||||||||||||||
本学年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 ||||||||||||||||||||||||
类别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自评概述及附件目录 |
自评 得分 |
学校审核 | 局考核 | ||||||||||||||||||
得分 | 审核人员签名 | 得分 | 考核人员签名 | |||||||||||||||||||||
教学实绩 30% |
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或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得10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90%的得8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80%的得6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79%-70%的得4分,低于规定教学工作量70%的不得分。 | 10 | ||||||||||||||||||||||
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5分;效果良好得4分;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3分。 | 5 | |||||||||||||||||||||||
所任教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5%以上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5 | |||||||||||||||||||||||
学校分管领导、同学科教师对课堂教学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5 | |||||||||||||||||||||||
辅导教师参加评优课获奖:省级及以上得5分;市级得4分;市直级得3分。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每人次):省一等奖及以上得3分;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得2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得1分。 | 5 | |||||||||||||||||||||||
教研科研 30% |
参加校级教科研、集体备课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得8分。参加市(直)级及以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得10分。 | 10 | ||||||||||||||||||||||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省级及以上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10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8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6分;市级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8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6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4分;校级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6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4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2分; | 10 | |||||||||||||||||||||||
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出版专著得10分;参与编写教材:省级得8分,市级得6分,校级得4分。公开发表论文(每篇):省级以上得5分,核心刊物得8分。论文获奖(每篇):省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3分;市级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指导青年教师撰写发表论文1人次得1分。 | 10 | |||||||||||||||||||||||
示范辐射作用 40% |
为学校学科组团队水平提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得3分。具体帮带、指导2名青年教师,定期进行听课、指导,使其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得4分。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市级及以上得1分;市直级每1次得0.5分;校级每1次得0.2分。 | 8 | ||||||||||||||||||||||
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教研活动、考试命题等并发挥骨干作用得3分;积极主动提供教案、练习、试卷等资料得3分;参加市教研活动或学科基地活动。按规定参加活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得3分;作专题讲座、报告每次得4分;送教下乡上示范课每次得3分;组织校际间教研活动每次得2分。符合交流条件的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得2分。 | 10 | |||||||||||||||||||||||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每次):市级及以上得5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1分。 | 10 | |||||||||||||||||||||||
为市学科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如教学案例、课件、试卷等),每篇得2分;担任网站管理员或栏目编辑得5分;提供原创资源每份得2分;提供优质微视频每1个得0.2分。 | 10 | |||||||||||||||||||||||
完成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少于72学时,其他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少1学时扣0.1分。 | 2 | |||||||||||||||||||||||
特色加分 | 获得各项表彰:省级及以上加6分,市级加4分,市直级加2分。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参加命题(审题):省级及以上加5分;市级加4分。参加各项评审活动担任评委:省级及以上加5分;市级加3分。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加5分。有其他创新创优特色工作成果,经市教育局确认,酌情加分。 | 10 | ||||||||||||||||||||||
合计 | ||||||||||||||||||||||||
申报考核对象签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 ||||||||||||||||||||||
本学年度职业道德考核等次: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
考 核 表
(泰州市名校长)
(2016---2017学年度)
姓 名
工作单位
称号及批 次
从事专业
报送日期
泰州市教育局制
一、申报考核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籍 贯 | 出生地 | 政治面貌 | 党政职务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年月 |
名校长 取得时间 |
||||||||||||||||||||||
原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
学 历 | 学位 |
最终学历获得 单位与时间 |
||||||||||||||||||||||
电子邮箱 | 手机 | 家庭电话 | ||||||||||||||||||||||
本学年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 ||||||||||||||||||||||||
类别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自评概述及附件目录 |
自评 得分 |
学校审核 | 局考核 | ||||||||||||||||||
得分 | 审核人员签名 | 得分 | 考核人员签名 | |||||||||||||||||||||
学校管理 20% |
学校管理规范、平安、和谐,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获:优秀等次得10分;良好等次得8分;合格等次得6分。 | 10 | ||||||||||||||||||||||
注重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或主题教育活动受到上级表彰。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得10分;获市级表彰得8分;获市直级表彰得6分。 | 10 | |||||||||||||||||||||||
教学实绩 25% |
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得8分。 担任一定量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得4分,教学工作量每少10%扣1分。深入课堂听课,指导课堂教学,听课在80节以上得3分,听课每少1节扣0.1分。 |
15 | ||||||||||||||||||||||
所任教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5分;效果良好得3分;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2分。 | 5 | |||||||||||||||||||||||
所任教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5%以上得5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5 | |||||||||||||||||||||||
教研科研 20% |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省级及以上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8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6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4分;市级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6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4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2分;校级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4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2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1分; | 8 | ||||||||||||||||||||||
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出版专著得10分。参与编写教材:省级得8分,市级得6分,校级得4分。公开发表论文(每篇):省级及以上得5分,核心刊物得8分。论文获奖(每篇):省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3分;市级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 | 12 | |||||||||||||||||||||||
示范辐射作用 35% |
具体帮带、指导2名青年教师,定期进行听课、指导,使其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 | 8 | ||||||||||||||||||||||
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学校培养的骨干教师数量、层次逐年提高(升)。 | 5 | |||||||||||||||||||||||
参加市教研活动或学科基地活动。按规定参加活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得3分;作专题讲座、报告每次得4分;积极主动提供教案、练习、试卷等资料得3分;送教下乡上示范课每次得3分;组织校际间教研活动每次得2分。符合交流条件的积极参加校长交流得2分。 | 10 | |||||||||||||||||||||||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每次):市级及以上得5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1分。 | 10 | |||||||||||||||||||||||
完成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少于72学时,其他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少1学时扣0.1分。 | 2 | |||||||||||||||||||||||
特色加分 | 本人获得各项表彰:省级及以上加6分,市级加4分,市直级加2分。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参加命题(审题):省级及以上加5分;市级加4分。参加各项评审活动担任评委:省级及以上加5分;市级加3分。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加5分。学校工作经验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省级加10分,市级加6分。有其他创新创优特色工作成果,经市教育局确认,酌情加分。 | 10 | ||||||||||||||||||||||
合计 | ||||||||||||||||||||||||
申报考核对象签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 ||||||||||||||||||||||
本学年度职业道德考核等次: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
考 核 表
(泰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泰州市(市直)学科带头人)
(2016---2017学年度)
姓 名
工作单位
称号及批 次
从事专业
报送日期
泰州市教育局制
一、申报考核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籍 贯 | 出生地 |
政治 面貌 |
党政 职务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年月 |
称号 取得时间 |
|||||||||||||||||||||||
原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学 历 | 学位 |
最终学历获得 单位与时间 |
|||||||||||||||||||||||
电子邮箱 | 手机 |
家庭 电话 |
|||||||||||||||||||||||
本学年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 |||||||||||||||||||||||||
类别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自评概述及附件目录 |
自评 得分 |
学校审核 | 局考核 | |||||||||||||||||||
得分 | 审核人员签名 | 得分 | 考核人员签名 | ||||||||||||||||||||||
教学实绩 40% |
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或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得10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90%的得8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80%的得6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79%-70%的得4分,低于规定教学工作量70%的不得分。 | 10 | |||||||||||||||||||||||
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10分;教学效果良好,得8分;教学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6分。 | 10 | ||||||||||||||||||||||||
所任教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5%以上得8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8 | ||||||||||||||||||||||||
学校分管领导、同学科教师对课堂教学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得8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8 | ||||||||||||||||||||||||
辅导教师参加评优课获奖:省级及以上得4分;市级得3分;市直级得2分。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每人次):省一等奖及以上得3分;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得2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得1分。 | 4 | ||||||||||||||||||||||||
教研科研 30% |
参加校级教科研、集体备课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得8分。参加市(直)级及以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发挥骨干作用得10分。 | 10 | |||||||||||||||||||||||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省级及以上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10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8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6分;市级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8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6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4分;校级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6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4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1分; | 10 | ||||||||||||||||||||||||
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出版专著得10分;参与编写教材:省级得8分,市级得6分,校级得4分。公开发表论文(每篇):省级以上得5分,核心刊物得8分。论文获奖(每篇):省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3分;市级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 | 10 | ||||||||||||||||||||||||
示范辐射作用 30% |
具体帮带、指导2名青年教师,定期进行听课、指导,使其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得4分。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市级及以上,每次得1分;市直级每1次得0.5分;校级每1次得0.2分。 | 6 | |||||||||||||||||||||||
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教研活动、考试命题等并发挥骨干作用得3分;积极主动提供教案、练习、试卷等资料得3分;参加市教研活动或学科基地活动。按规定参加活动并积极发挥作用得3分;作专题讲座、报告每次得4分;送教下乡上示范课每次得3分;组织校际间教研活动每次得2分。符合交流条件的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得2分。 | 8 | ||||||||||||||||||||||||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每次):市级及以上得6分;市直级得4分;校级得2分。 | 6 | ||||||||||||||||||||||||
为市学科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如教学案例、课件、试卷等),每篇得2分。担任网站管理员或栏目编辑得5分。提供原创资源每份得2分;提供优质微视频每1个得0.2分。 | 8 | ||||||||||||||||||||||||
完成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少于72学时,其他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少1学时扣0.1分。 | 2 | ||||||||||||||||||||||||
特色加分 | 获得各项表彰:省级及以上加6分,市级加4分,市直级加2分。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参加命题(审题):省级及以上加5分;市级加4分。参加各项评审活动担任评委:省级及以上加5分;市级加3分。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加5分。有其他创新创优特色工作成果,经市教育局确认,酌情加分。 | 10 | |||||||||||||||||||||||
合计 | |||||||||||||||||||||||||
申报考核对象签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 |||||||||||||||||||||||
二、所在单位(学校)审核意见
本学年度职业道德考核等次: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泰州市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
考 核 表
(泰州市市(市直)教学能手、教坛新秀)
(2016---2017学年度)
姓 名
工作单位
称号及批 次
从事专业
报送日期
泰州市教育局制
一、申报考核对象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籍 贯 | 出生地 |
政治 面貌 |
党政 职务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年月 | 称号取得时间 | |||||||||||||||||||||
原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学 历 | 学位 |
最终学历获得 单位与时间 |
|||||||||||||||||||||
电子邮箱 | 手机 |
家庭 电话 |
|||||||||||||||||||||
本学年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 |||||||||||||||||||||||
类别 | 考核要点 | 分值 | 自评概述及附件目录 |
自评 得分 |
学校审核 | 局考核 | |||||||||||||||||
得分 | 审核人员签名 | 得分 | 考核人员签名 | ||||||||||||||||||||
教学实绩 60% |
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达到或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得20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90%的得16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80%的12分,达到规定教学工作量79%-70%的得8分,低于规定教学工作量70%的不得分。 | 20 | |||||||||||||||||||||
所带班级教学效果显著,得15分;教学效果良好,得12分;教学效果一般,得分不超过8分。 | 15 | ||||||||||||||||||||||
所任教班级学生或家长对课堂教学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10 | ||||||||||||||||||||||
学校分管领导、同学科教师对课堂教学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10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 10 | ||||||||||||||||||||||
辅导教师参加评优课获奖:省级及以上得5分;市级得4分;市直级得3分。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每人次):省一等奖及以上得5分;省二等奖得、市一等奖得4分;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得2分。 | 5 | ||||||||||||||||||||||
教研科研 30% |
积极参加本校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 5 | |||||||||||||||||||||
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市级及以上每次得1分;市直级每1次得0.5分;校级每1次得0.2分。 | 5 | ||||||||||||||||||||||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市级及以上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10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8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6分;校级课题:积极参与研究过程且成果显著得8分,参与研究过程且有一定成果得6分,参与研究过程,成果一般得4分; | 10 | ||||||||||||||||||||||
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参与编写教材:省级得8分;市级得6分;校级得4分。公开发表论文(每篇):省级及以上得5分;核心刊物得8分。论文获奖(每篇):省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3分;市级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3分。 | 10 | ||||||||||||||||||||||
示范辐射作用 10% |
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观摩课(每次):市级及以上得5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1分。为市学科网站、教学资源库提供优质资源(如教学案例、课件、试卷等),每篇得2分;担任网站管理员或栏目编辑得5分;提供原创资源每份得2分;提供优质微视频每1个得0.2分。符合交流条件的积极参加教师交流得2分。 | 8 | |||||||||||||||||||||
完成省、市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少于72学时,其他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少1学时扣0.1分。 | 2 | ||||||||||||||||||||||
特色加分 | 获得各项表彰:省级及以上加6分,市级加4分,市直级加2分。在各类竞赛中获奖: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参加命题(审题):省级及以上加5分市级加4分。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加5分。有其他创新创优特色工作成果,经市教育局确认,酌情加分。 | 10 | |||||||||||||||||||||
合计 | |||||||||||||||||||||||
申报考核对象签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 |||||||||||||||||||||
二、所在单位(学校)审核意见
本学年度职业道德考核等次: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
(2016-2017学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校长: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
(2016-2017学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称号名称及获得时间 | 层次 | 职业道德考核等次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名 称 |
获得 时间 |
自评 | 学校审核 | 局考核 | |||||||
附件6
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对象申报表
(2016-2017学年度)
说明:此表申报对象指政府表彰、教育和人社等部门联合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在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者,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和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奖励对象申报表
(2016-2017学年度)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单位 | ||||
职务 | 职称 | 任教学科 | 电话 | ||||
申报内容 | |||||||
学校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意见 |
说明:此表申报对象指政府表彰、教育和人社等部门联合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在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者,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和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附件7
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申报奖励对象汇总表
(2016-2017 学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校长: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泰州市直学校优秀教育人才教科研申报奖励对象汇总表
(2016-2017 学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获奖名称 | 表彰奖励部门 |
表彰奖励 级别 |
表彰奖励 时间 |
备注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