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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泰州市中小学 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16:4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泰州市中小学
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我市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8]4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培训项目
2018年泰州市参与江苏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校长和教师省级国内培训项目有9大类60个项目,包括师德师风养成计划、领军人才高端研修、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高中教师和校长菜单式选学培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教改重点工作专项培训、研训专家级管理培训、远程网络培训及“国培计划”项目培训等(具体项目见附件1),采用集中培训、远程网络培训、省市合作、名师送培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省级国际合作培训项目,包括省专项研修计划、分市专题研修计划、引智培训计划等项目。
今年市级重点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主要有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中小学校长卓越领导力高级研修,“泰州师说”全员网络培训,小学科学教师培训,名师工作室培训,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乡镇中心小学音体美骨干教师培训、市级三级骨干教师培训、市直学校职初教师入职培训等。
二、培训计划及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培训计划,结合各市(区)和市直各学校的培训需求,参考教职工信息库中各市(区)学校数和学科教师数分配培训名额,除“泰州师说”网络课程是全员培训外,其它培训项目各市(区)分配名额见附件1和附件2,市直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3。
三、培训经费
境外培训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本人共同承担;中小学英语新教师(雏雁项目)出国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省级国内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按照规定直接拨付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或机构,学员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市级培训费用由市及市(区)教育局共同承担。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妥善协调好工学矛盾,确保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为扩大培训的受益面,各培训项目之间,参训学员不交叉,近三年已参加过同类省级培训项目的教师一般不予选派。
2. 各类培训一般在开班前1个月通知报名,各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工作。报名完成后,无特殊原因不得调整参训学员名单。
3.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各类省级培训项目的计划下达、任务分配、学员报名、培训考核、学时认定、证书打印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全部进入网络管理系统。各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所有培训实行网络化登记、信息化管理。
 
附件:1.2018年泰州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项目及名额分配表
2. 2018年省市(县)合作和泰州市组织培训项目及名额分配表
3. 2018年泰州市市直学校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项目及名额分配表
 
 
   泰州市教育局
  2018年2月7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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