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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校本课程开设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09 17:0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校本课程开设方案

 
  随着新一轮高考方案的即将出台,“走班制+行政班”这种教学形式将普遍推开。课程是课改的核心,校本课程的数量与质量将成为新一轮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为了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加大改革的步伐,特制订学校校本课程开设方案。
  一、校本课程的类型
  1.校本化的国家课程    2.学科拓展性课程   3.活动性课程
  学校让学生进行选择的校本课程为二、三两类。
  二、校本课程的开设流程
  1.经校本课程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开设的选修课程,并编制校本课程选修指南。
  选修指南包括校本课程选课说明、选课的流程、课程目录(包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选修对象)、校本课程介绍(包括课程简介、教师简介)等。
  2.将所确定开设的选修课程在开学前一周公布在学校的网站上,并通知所有师生。
  3.开学时,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课程选择指导和网络选课技术指导。同时分发校本课程选修指南。
  4.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填报选课志愿表。为便于统筹安排,每位学生可选报两个专题,分为第一和第二志愿。为提高教学效益,一般情况下,凡选择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暂不开设。
  5.学校对学生的志愿表进行统计汇总,并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制定学校实际开设课程方案,允许学生在一定期限内对选科结果进行微调。
  6.学校依据选科情况排出一学期的课程表,并确定上课地点。
  三、校本课程的教学要求
  教师或教师小组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校本课程教学组织的要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要求相同。要建立临时班级、组,加强考勤和考核。教师要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课程内容,调整教学方式;学生应根据教师的要求,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四、校本课程的考核
  每一专题学习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实施总结。对学生的考核可采用测试、小论文、实验、设计、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成绩纳入学生学期综合测评和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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