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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6 10:2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电〔2011〕26号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备【201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请各地、各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市(区)申报参加泰州市评比的自制教具,由各市(区)教育局电教中心在组织本地评选的基础上推荐。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兴化市(每个市推荐15件),海陵区、高港区(每个区推荐10件),泰州医药高新区推荐4件,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电教馆,每校报1-2件,推荐多于规定数的,按上报顺序取规定的件数参评。每个市(区)推荐的作品中,教师作品占总数的80%,学生作品占总数的20%,小学作品不得少于1件,同一学科的作品不得多于5件(含学生作品)。每个市(区)可按省文件要求预申报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1名和省自制教具先进学校1所。
      2.参评作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和省自制教具先进学校,要根据2011年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作品技术资料等相关申报材料。
      3.各市(区)及市直属学校请于9月20日前按照省文件附件8要求将相关材料送交泰州市教育局电教馆。自制教具作品实物送达展评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孙青桂,联系电话:86999870,电子信箱:sqg9999@126.com。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请到泰州市教育网http://www.tze.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教具  评选  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
 

      
省教育厅自制教具相关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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