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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09: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关于推荐评选2017年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高校工会,市直各学校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工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泰州市总工会决定表彰一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现将做好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泰州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泰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服务“三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国家和省、市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工作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

2.各学校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市五一劳动奖章或市工人先锋号中的一项推荐。

3.推荐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集体和个人须分别填写《2017年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介表》和《2017年泰州市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基本情况简介表》(见附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工会。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高校工会、市直各学校工会于2017314日前将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或工人先锋号基本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盖章后上报市教育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jyjlwl@163.com

 

附件:1. 2017年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介表

2. 2017年泰州市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基本情况简介表

 

 

 


泰州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2017年39

 

 

 


附件1

2017年泰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介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学历

政治面貌

工 作 单 位

职务

职称

技术等级

单位类型

所属行业

已获荣誉称号

手机号码

 

 

 

 

 

 

 

 

 

 

 

 

 

 

 

 

 


附件2

2017年泰州市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基本情况简介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单位名称

处室(班组)名称

人数

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

处室(班组)负责人

姓名、电话

已获荣誉称号

 

 

 

 

 

 

 

 

 

 

 

 

注:主要事迹控制在350-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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