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我校广大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行政后勤支部全体党员。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述廉述职等活动。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校务公开、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学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决策听证工作。
3.定期分析教育收费、职务晋升、评先推优等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4.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及各处室工作的整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廉政监督员”依法依纪履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等职责。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活动,及时解决教职工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认真学习,依法从教。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每月至少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学习笔记。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学校议事制度。
8.关爱学生,公平执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要求,公平对待,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争做爱生模范。热爱工作、尽职尽责,力争在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情况问卷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责任追究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对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的,严格按上级党组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分清具体责任进行组织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普通党员有违反廉政建设的,按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党总支和支部各存一份。各责任人负责责任目标的实施,党总支对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组织考核检查。
党总支 行政后勤支部
责任人: (签字) 责任人: (签字)
二○一五年三月 二○一五年三月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我校广大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文科教师支部全体党员。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述廉述职等活动。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校务公开、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学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决策听证工作。
3.定期分析教育收费、职务晋升、评先推优等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4.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及各处室工作的整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廉政监督员”依法依纪履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等职责。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活动,及时解决教职工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认真学习,依法从教。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每月至少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学习笔记。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学校议事制度。
8.关爱学生,公平执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要求,公平对待,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争做爱生模范。热爱工作、尽职尽责,力争在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情况问卷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责任追究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对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的,严格按上级党组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分清具体责任进行组织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普通党员有违反廉政建设的,按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党总支和支部各存一份。各责任人负责责任目标的实施,党总支对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组织考核检查。
党总支 文科教师支部
责任人: (签字) 责任人: (签字)
二〇一五年三月 二〇一五年三月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我校广大党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理科教师支部全体党员。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述廉述职等活动。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落实校务公开、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学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决策听证工作。
3.定期分析教育收费、职务晋升、评先推优等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4.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及各处室工作的整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廉政监督员”依法依纪履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等职责。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活动,及时解决教职工在思想、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认真学习,依法从教。认真组织和参加政治学习,每月至少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学习笔记。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学校议事制度。
8.关爱学生,公平执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要求,公平对待,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争做爱生模范。热爱工作、尽职尽责,力争在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情况问卷调查中,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责任追究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对责任制执行不到位,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的,严格按上级党组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分清具体责任进行组织处理和追究相关责任;普通党员有违反廉政建设的,按学校《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党总支和支部各存一份。各责任人负责责任目标的实施,党总支对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组织考核检查。
党总支 理科教师支部
责任人: (签字) 责任人: (签字)
二○一五年三月 二○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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