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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4-17 16:4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按照《2017年泰州市三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学校各支部、处室、年级组是本支部和处室、年级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和处室主任为本支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坚持“一岗双责”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执行党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必须追究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同时总结。

2.加强学习,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教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3.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严格按照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办事。带头学习并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4.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党的“两学一做”学教活动成果,切实维护三中教师的良好形象。

5.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认真落实收费责任制、收费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禁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违规补课收费等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治理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教师有偿家教、讽刺、挖苦、其实、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品等师德失范行为。

6.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外出学习考察的有关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党委与各处室(支部、年级组)各执一份。

  

  负责人:                           责任人:

                    

2017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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