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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8-04-07 17:4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017年春学期,我校在市教育局及高港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贯彻上级的各项廉政建设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为保证,明确反腐倡廉责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扎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校长、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校长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校长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各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目标考核。
二、加强教育引导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以党员学习、行政例会、教师例会和假期学习等契机,认真落实全校党员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写出心得体会,及时进行了交流,谈学习体会、谈认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以校园广播、宣传栏板以及课堂为途径,以廉政文化书画展、校园艺术节、国旗下讲话等活动为载体,始终把廉政建设与师德师风、校园文化、党务校务公开、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人、示范人、熏陶人的导向作用,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领导班子廉洁治校、教师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形成了广大师生人人敬廉、崇廉、尚廉、践廉的校园风气,使廉政之风入眼、入心、入行,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洁从教的浓郁氛围。
    将“廉洁从教”纳入学校师德建设,结合教育部六条禁令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学校师德规定,将贯彻八项规定和教师师德建设相结合,重大节日前,提醒全校教师不收受家长学生各种馈赠,不接受宴请。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始终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教师和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办学行为。一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市局招生工作要求。二是规范教学行为。按规定开齐了课程,开足了课时,不随意增减学科课时。三是规范从教行为。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没有发生教师以谋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商品及教辅资料的现象,没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四是规范办班行为。实行均衡分班制,不设重点班。五是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教育乱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收费,并在校务公开栏醒目位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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