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驻校园,守护青春无欺凌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治理工作,打造严密的校园安全防护网络,形成紧密配合、群防群治的校园安全体系,全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4月26日下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家事案件审判庭法官、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郑本香给三中的孩子们开设了一场题为:“先成‘人’再成才 法德共育不缺席”的专题讲座。
郑法官从杜绝校园欺凌、拒绝校园贷和法德共育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同学们非常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
她首先从3月份轰动全国的河北邯郸初中生案件入手,细致分析了三名初中生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受害学生是如何一次又一次错过了获救的机会。她指出校园欺凌主要分为行为欺凌、语言欺凌和心理欺凌,强调校园欺凌现象一旦存在必须立即制止,受害人务必向老师与家长求助,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欺凌现象滋生蔓延。郑法官对未成年犯罪的特征进行了总结,提醒同学们从思想上与校园欺凌划清界限,在心理上对防范校园欺凌充满信心。同学们个个认真聆听,积极消化。
随后郑法官就校园贷问题进行了简要说明。她指出高中阶段校园贷发生的可能性虽不大,但可能存在学生间借钱的现象。她呼吁同学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攀比,不虚荣。
最后郑法官突出强调了法德共育的重要性。她提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个人的品德提升会大大减少违法犯罪的可能。未成年人的成长路上要懂得感恩。“哪是岁月静好?有人为你负重前行!”郑法官在讲座的最后引用“萤萤之光,可照旷野。”和“不啻微茫,造炬成阳。”两句话告诫所有学生:“强化法治、品德教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此前,泰州三中就以“防范校园欺凌,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进行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和黑板报宣传,并发动全校所有学生签订了《拒绝校园欺凌承诺书》,志在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确保校园欺凌事件零纪录。在学校党委校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在三中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三中校园一定会更安全、更文明、更和谐、更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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