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
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国开行江苏分行印发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苏教贷〔2007〕5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助〔2008〕9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民生工程,事关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公平权和社会公正问题.各学校要通过网站、黑板报、校务公开栏、晨会、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应届高中毕业学生及其家长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意义,以及申请的条件、时间、流程等要求。今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贷款的困难学生人数没有限制,只要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符合贷款申请条件都可以办理。各学校要及时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每位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及时录入申报信息
2017年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展开,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学校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制定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助〔2008〕9号)精神,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经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于5月28日前,登陆“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与以前年度相同),录入相关信息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申请贷款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及时上报,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获得资助。
各学校上报的信息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中生成统一贷款证明,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发给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附件: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附件1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访问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
1.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打开IE浏览器(IE的版本要求为IE6.0以上);
2.输入资助系统的网址:
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3.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
4.注意事项,资助系统的业务办理每年都有固定的时间,不是常年开放的,不在开放期内系统能够登录,但无法上报、修改数据。所以,请各校及时上报。
二、生源地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1.各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毕业学生进行申请贷款信息采集。
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采集学生申请学校,要求学生提供以下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件存档,原件备查)、户口簿(备查)。共同借款人为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其中一人,如果学生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可由近亲属在内的第三方担当共同借款人,第三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户籍与学生在同一市区。
2.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录入生源地贷款的申请信息。
用户登录后,在“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中学登记预申请”下进行操作。界面显示已经登记的本中学的学生申请列表界面,字段如:年度、市县名称、高中名称、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前户籍、户口性质、申贷原因、申请金额、审核状态。录入申请时,点击“导入”→“下载导入模板”,根据《生源地高中导入学生信息模板》内容采集学生信息,再点击“选择文件”将整理完整的导入模板导入系统。如申请学生少,也可点击“新增”进入界面进行学生助学贷款信息单个录入,录入的内容为:①借款人(学生)基本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要与身份证一致;出生年月、性别、民族进行选择;户口性质、入学前户籍要与户口簿一致;联系电话为家庭固定电话加区号;电子邮箱、移动电话按实填写;即时通讯为QQ号码;通讯地址填写详细住址,邮政编码按实填写;②共同借款人信息中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身份证一致;与学生关系选择父亲、母亲、近亲属等;家庭电话、手机、健康情况按实填写;家庭详细地址与身份证内容一致;邮政编码为户籍所在地编码;③申请贷款信息中申请学年为2017至2018年;申请期限最短7年,最长20年;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元—8000元,仅能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困难类型为选择项;代理机构、账户名、代理结算网点、账号不填写,办理助学贷款合同时自动生成。信息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再点击新增进行下一个学生信息录入。学生申请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上报后不可再进行修改,需教育局退回才可进行修改)。所有学生申请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审核不通过退回各中学重新修改上报。
3.中学打印贷款申请表。
用户登录后,在“生源地贷款(申请受理)”→“中学打印贷款申请表”下进行操作。贷款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4.助学贷款合同办理。
每年8月10日-9月30日,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学校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不复印),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合同,学生凭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到高校报到注册。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 |
☆★申请类型: |
□新生/□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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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信息 |
☆★借款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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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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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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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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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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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详细住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 _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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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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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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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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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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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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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信息 |
☆★共同借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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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军人身份证 □武警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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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借款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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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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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自治州 区/县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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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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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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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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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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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信息 |
☆★高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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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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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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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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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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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1 |
□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 |
☆★学校类 别2 |
□中央部属高校 □省属院校 □地市级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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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情况 |
☆★申贷原因 |
□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 |
详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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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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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年) |
□7年 □8年 □9年 □10年 □11年 □12年 □13年 □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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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年 |
_____ 至_____ 学年 |
☆高校要求报到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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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签字 |
借款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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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情况 |
审查部门:县(市、区)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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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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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标有“☆”的数据项为新生必填项,标有“★”的数据项为在校生必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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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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