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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全省百

发布时间:2017-05-23 21: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市直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教助函20171号)和《关于开展全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苏教助函20172号),拟在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和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十周年之际,宣传一批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狠抓落实、勇于创新、成效显著的单位和在学生资助事业中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参评材料报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报单位

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二、申报条件

1.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

1)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在开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开拓创新并取得实效,形成了具有较高宣传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2. 全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1. 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

申报单位需编写报送5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聚焦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但所提工作均要体现典型特征,每项工作务必写实、写深、写透,切忌面面俱到,写成工作总结。

2. 全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

推荐候选人需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正文以第一人称行文,突出本人的工作实绩,反映本人的优秀情况,充分体现忠诚、担当、奉献、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

四、相关要求

1. 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评选宣传活动,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市教育局根据材料情况遴选推荐参加“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全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评选。

2. 各校于55前将以上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教育局财务处。电子邮箱:245387126@qq.com;联系人:尤善军;联系电话:0523-86999882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412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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