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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关于报送资产清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07 12:1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泰三中〔2018〕12号
                                         签发人:李斌

 
关于报送资产清查结果的报告
(2017年度)
市财政局: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泰州弘润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成立于1942年,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住所或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刁铺校园路1号,单位负责人:李斌,主要业务范围:施行高中教育。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165 人,其中:财政补助人员 157 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 157 人。
贵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对本单位的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本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对本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的报废、流失等损失情况按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自查清查工作方案”为标准,组织认真学习,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间节点、按清查内容,于2018年2月组织实施了资产自查工作,由张树林同志担任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清查资产、负债、收支的基础上,实施了各项债权债务的核对,固定资产的盘点等工作。并聘请泰州弘润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工作,对本次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通过这次清查中发现资金挂账102,958.57元,为其他应收款-校办厂,挂账原因为单位已不存在,无法收回。清查中发现我单位资产盘盈2,497,507.30元,主要为:空调、投影机、机器人教学设备、洛伦兹演示仪等。资产清查待报废固定资产366,072.78元,主要电脑、空调、吊扇等。资产损失原因主要为:本校较多设备均已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损坏无法使用。
(二)经泰州弘润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通过这次清查中发现资金挂账102,958.57元,为其他应收款-校办厂,挂账原因为单位已不存在,无法收回。清查中发现我单位资产盘盈2,497,507.30元,主要为:空调、投影机、机器人教学设备、洛伦兹演示仪等。资产清查待报废固定资产366,072.78元,主要电脑、空调、吊扇等。资产损失原因主要为:本校较多设备均已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损坏无法使用。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通过本次资产报表编报和资产管理, 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国有资产。但在对资产的编报和管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资产管理工作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方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需建立健全并做到全面完善。通过本次清查发现,我单位因没有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能对老旧资产进行及时报废,今后我单位将加强资产管理,2018年下半年将逐步报废相关资产。
五、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67,049,893.51元,其中固定资产59,492,938.27元: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0,482,903.04元;通用设备4,382,381.70    元;专用设备1,361,198.13元;文物和陈列品72,308.00元;图书档案1,245,009.6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949,137.72元。
 
 
汇报单位: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汇报日期:2018年3月25日
 
 
 
 
 
主题词:资产清查  报告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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